一、竞赛项目名称
2022年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环境设计大赛
二、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承办部门:艺术传媒学院
三、竞赛时间
2022年10月30日
四、竞赛地点
艺术传媒学院
五、竞赛目的
通过大赛,进一步激发相关设计专业学生的创造力,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深化我校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完善我校室内设计、环境设计相关专业创新发展和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从而培养一批高素质设计人才。
六、竞赛内容
(一)参赛条件
1、参赛人员须为校全日制学生,参赛作品须为参赛人员在校期间完成的作品,作品完成时间须为2020年10月至2022年10月28日。
2、设计作品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不得侵犯他人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等人身权利,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者,请勿投递之前已经在其他国内外赛事中获奖的作品,一经发现,将被取消参赛资格并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二)参赛类别
1、室内空间设计类
包含室内公共空间、室内住宅空间、展示空间、室内陈设等创意设计。
2、景观与规划设计类
包含城乡规划、公共环境景观、景观照明、住宅庭院等创意设计。
3、建筑艺术设计类
包含商业建筑、文化建筑、居住建筑、桥梁等创意设计。
4、公共艺术创作类
包含建筑与环境空间中的壁画、雕塑、装置、环境公共设施等。
5、环境设计手绘类(是设计类手绘而非写生)
包含室内空间设计、景观与规划设计、建筑。
(三)参赛要求
1、参赛作品提交截止日期:2022年10月28日16时。
2、为提高参赛作品质量,承办学院、教务处组织校赛专家组进行筛选。评选后作品按照省教育厅《安徽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关于发布2022年安徽省大学生环境设计大赛赛项规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推荐参加省赛。最终推荐省赛参赛作品数量不超过校赛参赛作品总数的30%。
3、同一参赛类别中,同一教师指导报送的作品总数不得超过4件(其中第一指导老师限2件,其他排序指导教师限2件)。学生参与比赛可以无指导教师。为保证竞赛公平公正,竞赛组委会、专家委员会、仲裁委员会及秘书处工作人员不得作为参赛指导教师。
4、参赛作品以各学院为单位统一申报,每份申报的作品将以电子文档的方式提交:电子文档包括报名文件夹(附件1、附件2)、参赛作品信息汇总表(附件3)由各学院统一汇总、收取及提交。参赛文件统一发送邮件邮寄至艺术传媒学院联系人周梅玉老师处(900172@whit.edu.cn)。
注:提交作品电子档时需要建立一个总文件夹和子文件夹,总文件夹:“大赛名称-参赛类别-学院”。子文件夹:“类别-作品名称-姓名-指导教师(可不填)”例:室内空间设计类-作品名称-李某-指导教师王某;内容分别为:报名文件夹、参赛作品、作品效果图文件夹、CAD文件夹。
5、参评作品(非手绘类)要求:最终完成的排版(竖版45cm*80cm压缩不超过8M)需单独存放在命名为“参评排版”的文件夹中,另选文件夹存放主要的效果图和平面、立面、剖面图(总数最多不超过20张)及源文件,提供jpg文件格式,图片分辨率要求不低于300dpi印刷质量,以便专家复评使用。
6、环境设计手绘类作品要求:严禁临摹他人手绘作品,参赛作品除电子档外还需报送纸质图纸。纸质材料一张(A3尺寸),自我保存手绘照片。参赛承诺书、报名表贴在手绘作品背面。
7、所有参赛者报名时需同时报送所有参赛选手、指导教师、领队的承诺书(附件2)签字扫描件。
七、竞赛评分标准
分项 |
细则 |
比例 |
作品完整性 |
效果图方案和平、立、剖面图方案图及文字说明表达完整,能够反映设计的目的和理念。 |
20% |
风格独创性 |
作品为原创,具有鲜明的艺术特色和独特的创意,构思巧妙,创意内容与设计表现恰当、完美,适当的体现出地域和文化特征。 |
30% |
艺术感染力 |
具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和独特的设计观念,设计与内容描述相吻合,效果表现和空间尺度运用合理。 |
30% |
技术表现力 |
运用恰当的艺术表现手段,具有丰富表现力和说明性。 |
10% |
社会影响力 |
具有较大的市场应用价值、商业价值、参考价值。 |
10% |
(二)评分方法
1、在专家委员会领导下,由多名评审专家负责成绩评定工作,并上报专家委员会对比赛结果作最终裁定。
2、各评审组以淘汰方式进行评审,即各组先淘汰40%,留下的均为获奖作品,再从中进行等级奖评审。评审等级奖仍以淘汰方式进行,先评出30%的三等奖,然后再评出20%的二等奖,直至留下的10%为一等奖。
3、作品采用匿名评审方式,为保证公平、公正,每份作品均由工作人员对参赛作品进行编号。
八、竞赛须知
(一)参赛者须知
参赛者必须保证其所参赛的作品为本人原创设计作品,不能由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作品代替,如因抄袭和剽窃他人作品、窃取商业机密而发生知识产权或版权纠纷等均由参赛者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请勿投递之前已经在其他国内外赛事中获奖的作品,一经发现,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如有下列情况的,大赛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并索回相关奖项。
1、含有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内容;
2、含有过于色情、暴力、血腥,或其他不良思想的内容;
3、涉嫌临摹、剽窃,或其他侵犯他人著作权的情况;
4、经官方认定具有舞弊行为的情况。
(二)工作人员须知
1、大赛专家委员会、仲裁委员会和秘书处等受大赛组织委员会领导。秘书处全面负责本赛项的筹备和实施工作;专家委员会负责本赛项的技术工作、评比及总结;仲裁委员会负责本赛项的申诉与仲裁工作。
2、大赛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大赛组织委员会统一指挥,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服务工作。
3、全体工作人员要按分工准时到岗,尽职尽责做好分内各项工作,保证评审顺利进行。
4、工作人员不要在评审场内接听或打电话,评委在工作期间一律关闭手机。
九、奖项设定
按参赛人数的10%、20%、30%,设立校赛一、二、三等奖。
十、申诉与仲裁
(一)申诉
1、参赛选手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软件、工具和材料备件,有失公正的检测、评判、奖励,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
2、申诉应在竞赛结束后2小时内提出,超过时效将不予受理。申诉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由参赛选手向赛项仲裁工作组递交书面申诉报告。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的时间、涉及到的人员、申诉依据与理由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事实依据不充分、仅凭主观臆断的申诉将不予受理。申诉报告须有申诉的参赛选手签名。
(二)仲裁
1、组委会下设仲裁工作组,负责受理大赛中出现的所有申诉并进行仲裁,以保证竞赛的顺利进行和竞赛结果公平、公正。
2、仲裁工作组的裁决为最终裁决,申诉人不得无故拒不接受处理结果,不允许采取过激行为刁难、攻击工作人员,否则视为放弃申诉。
十一、疫情防控
鉴于疫情的特殊情况,组委会、参赛学院、各参赛队所有成员在竞赛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疫情防控要求。各参赛学院、参赛队在大赛培训、校级赛选拔等环节,必须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如无必要,不得开展大规模人员聚集的相关活动。
一旦发现参赛队员、指导老师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将取消该参赛队伍的参赛资格,并将情况通报所在学院;组委会相关工作人员、评委等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确保赛事的顺利进行。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
刘光磊 18110250511
周梅玉 178629118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