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据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院学生处《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奖学金及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与推荐工作的通知》(院学〔2019〕14号)和《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艺术传媒学院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成立了艺术传媒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党总支书记周军担任组长,成员包括全院辅导员。我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全体辅导员认真学习国家奖学金评选原则和标准,针对学生学科特点合理研究制定国家奖学金评选标准;同时我院2017级和2018级各班成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推荐小组,组织全班同学严格按照评选程序进行。经过学生申请、辅导员推荐、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最终推荐17广告设计与制作班马晴荣获国家奖学金,并于9月30日至10月6日将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
二、艺术传媒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依据、条件、名额和程序
(一)国家奖学金评审依据: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院学生处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奖学金及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与推荐工作的通知》《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二)国家奖学金推荐条件:
1.无论家庭经济是否困难,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
级)在籍在册学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学习成绩优异,上学年学习成绩、素质综合测评均位于班级前三名(班级人数如少于30人,学习成绩、综合素质测评均要位于班级前10%),无不及格科目、无补考;学习成绩位次靠前但没有被推荐的学生,必须附专题报告予以说明。
6.积极参加学习竞赛活动、文体活动、社会实践与创新活动。
上学年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奖励;或以第一、二作者在学术期刊上(有CN刊号)发表论文;或发明创造获得专利证书。
(三)国家奖学金分配名额:根据芜湖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各二级学院国家奖学金分配名额,我院本次共有1个推荐名额。
4.国家奖学金评选程序:
学生申请——辅导员推荐——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公示结果——汇总上报
三、在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中,依据评选条件,我院推荐17广告设计与制作班马晴同学入评国家奖学金,经过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于9月30日至10月6日将评选结果及监督电话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
四、经过公示,最终确定推荐17广告设计与制作班马晴同学入评国家奖学金。
艺术传媒学院
2019.10.8